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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janvier 金刚 金刚这部电影跟星球大战差不多,都属于冷饭年年炒的类型。每隔几年就要把他们拉出来示众一下,然后根据当时的科技水平加上一些炫目的特效,就成了一部全新的电影。比起星球大战来说,金刚的确比较倒霉,因为好像这位老兄前前后后的死了好几次,可每次下一部就能复活,重新娱乐一下观众,就这一点来说,盗火的普罗米修斯也没金刚这么能耐,毕竟肠胃器官的重生和脑死亡然后复活不是一个档次。
故事一开始是说一个电影导演拉了一船人去Skull Island拍电影,希望扬名四海。这帮人是航海史上的奇迹,靠了一条看上去根本不可能在大海里航行的烧煤的蒸汽船,而且在出发时完全不了解Skull Island的具体方位的情况下,靠着一个失灵的罗盘和一点点运气,居然找到了目的地。岛上有一群土人,全都是两眼翻白,精神恍惚。第一个小黑孩是我认为全剧第一个爆笑亮点。探险队在岛上发现他的时候,他站的跟一尊雕塑差不多,看见有人走来也不见害怕,直挺挺的树在那里。我正在琢磨这小黑孩是不是根本就是个木乃伊的时候,一群土人包围了探险队并且开始杀人。敢情他站那么久就是为了诱敌深入啊,土人真有智慧。
Ann被抓上岛的时候那土人用的是撑杆跳,高度绝对是奥运冠军也无法企及。跟着就是莫名其妙的仪式和用一个木桥把Ann送给金刚做食物。我一开始认为土人只敢在山谷左边生活是因为害怕金刚饿昏了会把他们全部吃掉,但是后来我看金刚飞跃山谷的时候立刻就有了为什么金刚只止步于山谷右边而不飞过去把他们吃个干净的疑问。Ann被金刚抓住的时候恐惧无比,不过好像这只猩猩爱上了这个从未见过的白人女子,并没有吃她的欲望。
这时候救援小分队来了,人手一把冲锋枪。我不知道美国的禁止私人拥有自动武器的禁令那时候颁布了没有,不过看上去这些武器武装一群银行劫犯可以足够让他们在街上跟警察对战,还能占上风。救援小队进了山,土人就此人间蒸发,从此以后再也没看到土人的踪影。
这个岛绝对是个杂烩岛,我一开始看到长颈龙的时候差点把下巴掉到地上,更不要提后面的人龙赛跑了,我觉得这一段是全剧最好看的一段,不看绝对是损失。现在我了解到大型食草类恐龙对付小型食肉类恐龙的最好的办法不是逃,而是踩,一脚下去就成饼了。赛跑快结束的时候更是精彩纷呈,第一只长颈龙被打死堵塞了道路,后面的龙们一个接一个的绊倒,想象一下100座肉山在你面前做前空翻的场景,我真是佩服编剧的想象力。
有恐龙出场的电影里面当然不能少了霸王龙。我非常奇怪为什么这些头脑简单的动物对于人类有着异乎寻常的兴趣。霸王龙可以嘴里叼着一大块肉的同时要来追逐一个塞牙缝都不够的女人。也许是Ann的魅力够大吧,最后居然可以吸引来3个霸王龙,就为了吃她一个人,挂在空中的时候也忘不了吃,全然没有一点摔下山谷就死的恐惧感。金刚和霸王龙 1vs3也是全剧一大亮点,咬舌断头恐怕是这部电影最后的精彩片断了。
这部电影恶搞的地方就是什么东西都有,救援小分队居然还碰上了外星生物,长在地上从壳里面伸出嘴来吃人,然后还有龙虾一样的虫子,牛啊,编剧。
金刚被拉回NYC以后这部电影彻底的落入了俗套,最后他死在帝国大厦顶上的结局我也预料到了,而且好像如果我没记错,以前也有金刚这么死过,要不就是哥斯拉,不过这两者也差不多少。
这部电影看完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弱智的导演+恶搞文编。金刚对于Ann的所谓感情根本感动不了观众,其实我在金刚摔下帝国大厦的时候还有种感觉就是这家伙死都不甘心,还要再砸死几个地面围观者。那女人是彻头彻尾的傻B,就是女人的相好还算是有情有义。
1 janvier 2006年1月1日 2005年在times square数十万人的欢呼声中随着那徐徐落下的大球离我们而去了。在2005年12月31日晚11点59分59秒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等待着那激动人心的最后一秒。那一秒钟如往常一样轻轻的滑过,所不同的是这一秒多了很多接吻的唇。2005年过去了,2006年来了。
有时候想想为了新的一年的到来而兴奋是多么傻B的一件事,这就跟以前所说的到了21世纪就如何如何一样,现在都已经21世纪的第5年了,小时候书上说的那些基本上一件都没实现。更何况,在我的2006年刚刚到来的时候,澳大利亚和中国的人们都已经从兴奋中苏醒过来了。这有点像骨牌一样,欢乐从东半球一直倒向西半球,最后在Los Angles嘎然而止。也许,在美国西海岸的人才是最快乐的?不过也许快乐就像离弦的箭,越到后面越淡薄也未可知。如果西海岸的人在西部时间12月31日晚上11点59分59秒忽然想到他们其实是在吃全世界人民吃剩的剩饭,不知道他们是否还会这么高兴。
2005年是我的本命年。很多人都说本命年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多半不是什么好事情。不过我在2005年仿佛还不错,非常好有横财这都谈不上,不过就是平平静静的生活着罢了。所以我又听说了一种新的说法就是要么本命年里面会出现坏事,要么本命年就会过得丰富多彩心想事成。我前面后面都谈不上,糊里糊涂的就到了2006年,离开了本命年,并且没有什么坏事发生,是否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呢?
不管怎样,2006年1月1日还是要四处拜年,向各位朋友道一声新年快乐,新年有好运。希望2005年有不快的朋友可以彻底抛开过去的不愉快回忆,新的一年开始新的生活,也希望过去交好运的朋友可以以这个气势继续下去,06年也是好运年。 24 octobre Chinese tutor 说起来我到美国以后做过的工作也够多样的了:超市推手推车做过,保姆做过,快递公司打字员做过(虽然我在resume上面都说的是information processor),现在居然又当上了中文教师。
中文教师这个工作是我到美国以前就有的想法,有时候没事做发发白日梦,好像到了美国什么都没着落靠这一手最起码还能混口饭吃,结果到了美国发现根本没鸟用,会中文的大把,也没见谁来请去做中文教师。敢情国内报纸上宣扬的中文即将成为世界性语言根本就是自慰的言论。所以这条心死了好几年,没想到现在到有人请我去做中文教师,着实欣喜了一把。
AJ是个美国老头,说他老其实有点言过其实,他今年48岁,跟我同学。照这么推算他应该是生于1957年,那时候出生的孩子好像不念大学也属于正常。不过按照当年的全民教育水平,再加上美国人不爱上学的传统,当年的高中生也就算是高学历了,现在看那些大公司里面人模狗样的也就差不多这套学历。不过虽说当年这高中学历也能混日子,可这混日子也得分个好中差,咱们AJ同学,很不幸的没有混进好的那行列里去,于是乎在48岁的时候幡然醒悟,跟我们一群年轻人一起学起了商学院。
虽然AJ年纪挺大了,脑子可不糊涂。他进了商学院以后四面一望,立刻就领悟到他将来毕业以后的前景极其不乐观。可不嘛,他再快也得50岁才能毕业,竞争对手可都是20多岁的儿子辈,我能体会到他的感觉,那感觉跟一只走丢了大部队的羊环顾四周发现全是狼的感觉差不多少。国际歌唱的好啊,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啊全靠我们自己。于是乎呢AJ同学就下定决心,要学一门处于蓬勃发展中的,而且要难度非常大的语言,来为自己的简历添砖加瓦。我不能说会了中文就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不过俗话说的好,艺多不压人,更何况咱们伟大祖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英明领导下,已经进入了盛世,别说美国,全世界都指着咱们在21世纪引领新世纪潮流呢。所以他就找上了我,明确出价,20美元一小时,让我来做他的中文教师。我为什么用tutor而不用teacher,是因为AJ同学在学校里报了名正言顺的中文课,我只能作为他课余的辅导,不过就20美元一小时来说,这已经是我到美国以后报酬最高的工作了。所以直到今天我才算体验到了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闲话少说,开课了我才知道为什么AJ同学想要找一个中文家教,因为他年纪就学一门语言来说真的是大了。一节课教10个单词,一转眼就忘了。我既然收了钱,自然也得负点责任,不厌其烦一遍遍纠正发音,提示含义,总算也是体会到了熊猫等教师的辛苦...而且熊猫等人还算是高中教师,比我这小学教师不知道舒服了多少倍。一节课下来,我简直都不知道该说是中文太难呢,还是AJ记不住。
当老师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事情,在做老师之前我纯粹是奔着那20美元去的,当了老师之后我就开始不由得为AJ同学的中文课final grade担忧。在此我只能祝他好运,上帝保佑爱学习的学生.... 31 août 两周年祭 那场悲剧,到今天就整整两年。两年间,我又有新欢,但当我回顾两年前的今日,悲伤仍然紧紧地攫取着我的心。我眼睁睁地看着你死在pennsylvania的林中,却无能为力。人类在那场悲剧之中所能做的,仅仅是祈祷上帝保佑而已。上帝保佑了我,却把你作为我的牺牲。这场悲剧的原因我也有份,但我并未受到惩罚,还可以安坐在桌前写这篇祭文,而你,却毫无怨言地为我承受了一切的痛苦。想到这里,怎能让我不心如刀绞,泪如雨下。
那天发生的事情我永远不会忘记,血红的死亡之箭在我们毫无察觉的时候高速向我们飞来,等明白死亡近在眼前的时候已经无可避让。一刹那间我的脑中一片空白,天旋地转,景物模糊,朦胧中黑色的死神手持闪着白光的镰刀已经站在了我们面前。人类在死神面前显得非常渺小,而死神的强大,连上帝也无法完全压制。就在死神的镰刀挥下的瞬间,我看见了一道白光闪在我的身前,只见一片火星闪烁,地上鲜血淋漓。那是你,你用你的身体为我抵挡了死神的召唤。黑色的死神也为你的精神所折服,他带走了你的灵魂,而让生命之光继续在我身体里流淌。
等我缓过神来的时候,一切都结束了。我抱着你冰冷的身体回到家乡,想尽办法去找这世界上最好的魔法师,希望他们的复活魔法可以让你重回我的身边。我刚刚凑足了魔法师所提出的极大数额的金币,上帝阻止了我。上帝用他那慈祥的声调告诉我一个冷酷的事实,那就是他和死神之间的一个交易,那就是用你的死来换取我的生。因此,有死神和上帝的双重封印,再好的复活魔法也无法生效。我惊愕,我无语。
天妒英才。你正当盛年,却毫无理由的失去了自己的美好青春,和璀璨的未来。虽然我知道你并没有因此而怨恨我,但正因为如此,我的心正受到更痛苦的煎熬。我不能让你重回人世,我只能祈祷你在天堂里过的幸福。
悲剧发生两周年,祭先室人,泫然有作。
谨以此文纪念FORD FOCUS离我而去两周年 23 août Goodbye, Kevin Hayse & English class 今天得到了Summer II 课程的成绩,整个Summer II 我只上了一门课,就是Kevin Hayse的English 205, Western Literary Tradition, 成绩是C+。C+谈不上是什么好成绩,但是已经足够满足我的要求,因为这个C+丝毫不会影响到我的GPA,所以我因为这个C+感到很高兴,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又离毕业少了一门课,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可以跟English class说 bye bye,永久的bye bye。
English是很无聊的课,我甚至认为比起English,低level的ESL都可以更好的提升一个人的英语水平。在ESL课上学生需要读整本整本的小说,还要写读后感,上课还要讨论,到了English课堂上,教授指定一篇文章去读,读完了写一个N页的paper,改了发下来,就是final grade。说起来是因为上English的学生已经不需要ESL那样的基础训练,所以English就沦落成跟中国的大学语文一样尴尬的课程,不学不给毕业,学的时候身心俱疲,学完了还没什么用处。
我的English教授是Kevin Hayse,我的2门English Literature课程都是他教。我一共选了3次他的课,第一次我上到一半当了逃兵,第2次和第3次都以C+通过。我选那么多他的课丝毫也不说明我对这个人很有好感或者说这个教授教书非常的引人入胜,纯粹是因为当我在选课的时候发现没得选择,只能是他。所以关于他,最多也只能用有缘两个字来形容。此人50来岁,谢顶,形容猥琐,喜好在学校门口抽烟,并且非常讨厌学生迟到。他英语水平是有的,可惜过于严苛,极少有人在他手下拿A,Fail的不少。看上去这个教授应该属于学生避之唯恐不及的类型,我也想避,可惜未遂。
第一次上他的课是在Spring 2005 semester。那时候我还在UPS上班,因此晚上的课没办法选。经过一番痛苦的选择,发现唯一一门跟我别的课时间不冲突的English Literature就是他。上了大半个学期感觉不对,第一个是他不准上课迟到,第二个是他不准上课睡觉。迟到这个东西我可以改,可是睡觉可由不得我,实在是他的课堂根本就是一个摇篮,而他自己就在哼催眠曲。眼看着我拿了C,他又对我印象极差,干脆溜之大吉。
虽然课可以drop,但是必修的也逃不掉,summer I看见有别人也教English,以为碰到救星可以躲过Kevin Hayse,没想到上了课才发现新教授东西太多,in class essay都出来了,远远甚于Kevin Hayse的2篇paper,只好又换回来,这次是上午10点40的课,精神正好,想睡也睡不着,混到学期结束,C+。本来这就算不错,可惜在Summer I上落下一个毛病,就是上了他的课就开始看表,一直看到下课。
Summer II开始之前我就知道不好混,可是也只有Kevin Hayse会在Summer II上English,硬着头皮上吧。上课第一件事就是拿表,然后低头做读书状,这种感觉比上刑还难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这Kevin Hayse属于那号非常enjoy teaching的人,他可以在学期上到一半的时候就把Final Grade给学生,完了还能当没事一样继续教课。拿到Final Grade的学生们没一个想听他的课,不来的都大有人在,每个人都在说他浪费我们的时间,可是没人敢跟他理论,他是出名的心狠手辣,要跟他理论,从A直接掉到F都有可能。因此当Summer II真正结束的时候,所有的学生都高兴的简直要举办一个party来庆祝。
当Summer break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总算可以开心地长出一口气。再见了,Kevin Hayse,再见了,English cla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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